读者研讨间管理规则

创建者:郑锦怀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671


图书馆鼓励读者或社团利用读者研讨间开展创新、创意及各种沙龙活动,以及临时性自修和研讨。读者若违反以下规定,我馆有权立即收回读者研讨间。

1、读者研讨间面向学生创意、创新、创业团队开放长期使用申请,并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和在职教职员工开放临时使用申请。

学生长期使用申请方面,有意者请于期初向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开发部提交《图书馆读者研讨间使用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可以免费使用读者研讨间一个学期。获批团队须于学期结束前两周填写《开放性创意创新项目研究报告单》,交由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开发部负责老师审核,否则将暂停其新一轮读者研讨间使用申请资格。

学生临时使用申请方面,有意者请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致电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开发部进行申请,亦可现场申请,先申请者先得。每人每次申请时长不得超过两周,每间读者研讨间最多同时容纳两人。

教职员工使用申请方面,有意者请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致电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开发部进行申请,亦可现场申请,先申请者先得。一般为当天申请,当天使用。如有长期使用需求,图书馆可先为其开通为期两周的使用权限,之后再根据系统反馈的使用频率进行调整,最长可延期至一个学期

2、读者研讨间门禁开放时间为授权期限内的每日8:30-22:00,其余时间读者无法进出。读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以免造成不便。

3、读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4、读者须保持室内整洁,定期进行清扫,不得在墙壁和门窗上面张贴或覆盖任何物品。

5、读者须爱护室内设施,不得调换家具设备、移动书橱的位置,不得将桌椅搬进或搬出读者研讨间。如有特殊情况,请向信息咨询部与开发部负责老师提出申请。使用之前,请先检查室内家具、设备;如有异常,请报告负责老师。室内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6、读者须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吸烟,不严禁使用烧水壶等高功率电器,严禁擅自插接电源插座等。

7、长期使用读者和临时使用读者均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本馆书籍和报刊带至读者研讨间阅览。备考书籍等个人物品不在读者研讨间过夜。图书馆将不定期进行清查,违规三次以上者将停止本学期的使用权限。

8、读者不得在室内存放食品、饮料,以及被子、靠垫、抱枕等生活用具。每次使用完毕,读者应做好清洁工作,及时关闭门窗及空调、风扇等设备的电源,将所有设备、家具等完好归位,并带走所有个人物品。

9、读者不得将读者研讨间借给他人使用。如若发现,图书馆将予以清退,并记违规一次;累计违规三次,一学期内都将停止其申请权限。

10.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提前收回读者研讨间,申请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泉州师范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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