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福建省高校“书香大使”评选暨第一届泉州师范学院“书香大使”评选活动通知

创建者:李诗琪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1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有关精神,在法治化、常态化推进全民阅读的制度框架下,福建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和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FULink)特举办第二届福建省高校“书香大使”评选活动,引导高校大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升青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科学文化素养,探索深化青年学生读书行动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助推福建省全民阅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尚科学博览群书

二、组织机构

  省内评选:

  (一)指导单位
  福建省全民阅读促进会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FULink)

  校内评选:

  (一)指导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校党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图书馆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团委会

三、活动对象

  泉州师范学院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日
  校内评选时间:2026年6月
  省内评选时间:2026年9月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申报

  凡有意向申报评选的同学,于2026年6月1日前,扫码上传申报材料(包括福建省高校“书香大使”评选活动申报表.docx相关图片及视频资料)。

  (二)泉州师范学院“书香大使”评选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后,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从入围人选中评选出3名泉州师范学院“书香大使”作为申报人选参加省内评选。

  (三)福建省高校“书香大使”评选

  第一轮评审: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人选进行第一轮评审,评选出共30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入围者线上分享本人在阅读推广方面的经验与心得,最终评选出共20名“书香大使”。

  (四)福建省高校“书香大使”阅读推广活动

  组建福建省高校“书香大使”全民阅读志愿服务队,参加福建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单位)组织的阅读推广活动。在示范单位的指导下,面向校园、社区、农村、企业等场景参与或策划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主办单位将遴选一批理念新、质量高、效果好的阅读推广案例,推送到“书香八闽”、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FULink)等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展示,推动形成实践与示范推广多重叠加效应。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需为泉州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公益事业,甘当推广阅读的志愿者;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
  (三)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品行端正,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好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往届已获评福建省高校“书香大使” 称号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 担任学校或学院各级各类读书会、读者协会、文学社等阅读社团主要负责人,善于宣讲阅读理念、经验,勤于组织或主持各类阅读分享交流活动;

  2. 在农村、社区、企业、大中小学等场景开展阅读分享活动,宣讲阅读理念,提升大众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受众面广,社会反响好;

  3. 拥有较大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擅长利用新媒体等方式推广阅读。

七、奖项设置

  1. 校内奖项
  全校共评泉州师范学院“书香大使”3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加综测分;
  其他入围人选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图书馆定制文创。

  2. 省内奖项
  全省共评选“书香大使”20名。每位“书香大使”奖励600元阅读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获得“书香大使”称号学生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荣誉证书及精美礼品。

八、其他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和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FULink)所有。活动主办单位享有对阅读推广案例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网络传播等权益。学校、选手(作者)拥有署名权。

九、联系方式

  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