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研讨间管理规则

创建者:郑锦怀时间:2020/09/03浏览次数:1857

图书馆鼓励读者或团队利用读者研讨间开展创意创新活动和各种沙龙活动,以及临时性自修和研讨等。读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则:

1.读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2.读者研讨间的开放时间为授权期限内的每日8:00-22:30,其余时间无法进出。读者须严格遵守规定,以免造成不便。

3.使用之前,读者应先检查室内设施;如发现异常,请及时向图书馆信息咨询部与开发部的负责老师报告情况。

4.读者须爱护室内设施。使用期间,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5.读者不得自行从阅览室或其他地方搬取或置换桌椅;不得以任何方式遮蔽门窗。如遇特殊情况,请向负责老师提出申请。

6.读者须保持室内整洁,定期进行清扫,不得在墙壁和门窗上面张贴或覆盖任何物品。

7.读者须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烧水壶等高功率电器,严禁擅自插接电源插座等。

8.读者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本馆书籍和报刊带至读者研讨间阅览。备考书籍等个人物品不在读者研讨间过夜。图书馆将不定期进行清查,违规三次以上者将停止其在本学期的申请权限。

9.读者不得在室内存放食品、饮料,以及被子、靠垫、抱枕等生活用具。每次使用完毕,读者应做好清洁工作,及时关闭门窗及空调、风扇等设备的电源,将所有设施完好归位,并带走全部个人物品。

10.读者不得将读者研讨间借给他人使用,亦不得擅自跟他人调换使用。一经发现,图书馆将予以清退,并记违规一次;累计违规三次,一学期内都将停止其申请权限。

11.图书馆不负责读者个人财产(尤其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安全问题,请读者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

12.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提前收回读者研讨间,申请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泉州师范学院图书馆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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