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提示

创建者:庄云勇时间:2018/09/03浏览次数:2128

1、读者须先在“我的图书馆”中进行登陆,激活账号,才能开通使用图书馆的各种权限,登陆时证件号、条码号为您的学号或工号,请填写正确的联系邮箱并完成邮箱验证,图书馆的各项服务信息(包括超期、预约催还、预约到书、荐购书籍已订购及到书优先借阅通知等)将通过邮件告知。详见《如何开启图书馆服务密码?》。此账号密码可绑定使用微信公众号、移动图书馆和 iReader 数字资源远程访问管理系统。

2.各借阅点的借阅书刊都有数量限制和借期规定,务必按时归还,逾期将收取超期滞纳金,逾期一天0.10元/册。

3.借出图书时,读者应主动检查图书污损、缺页情况并告知工作人员。详见《损坏、偷窃书刊处理规定》。

4.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有超期未还和滞纳金未缴清的读者不能续借图书。

5.全馆开放时间为日常开放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各服务点相关借阅规定,请详见所在服务点公示。各服务点开放时间如有变动,亦以所在服务点公示为准。


移动
图书馆图书馆